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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任务;行使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立案监督、执行监督以及对法院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权。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活动。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单位现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等6个部门。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预算级次

与上年变化情况

 

 

1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

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24.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26.24万元,增长25.12%,变动原因:地方财政拨付退休人员及自聘人员费用增加,在职人员经费、采购设备及耗材有所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61.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3.22万元,增长4.87%,变动原因:在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部分设备购置及耗材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24.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59.7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96万元;支出总计1,624.7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0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13.76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一是地方财政拨付退休人员及自聘人员费用增加;二是在职人员经费及采购设备有所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59.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48万元,占85.56%;其他收入225.29万元,占14.44%。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5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65万元,占74.99%;项目支出390.05万元,占25.01%。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1.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22万元;支出总计1,361.7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7.2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66.72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部分设备购置及耗材增加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44万元,占70.77%;项目支出390.05万元,占29.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5.99万元,增长2.77%,变动原因:增加部分设备购置及耗材费用。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50.89万元,决算支出71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人员调出、退休等情况,相应人员经费减少。

2. 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33万元,决算支出39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部分设备购置及耗材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64.22万元,决算支出6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退休及调出人员与调入新增人员增减抵消后,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安排数。

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7.97万元,决算支出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及调走人员职业年金需要做实缴纳,因此调剂了部分人员经费。

(三)卫生健康(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77万元,决算支出3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5.38万元,决算支出4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人员调出、退休等情况,相应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四)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5.26万元,决算支出6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人员调出、退休等情况,相应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4.19万元、津贴补贴383.69万元、奖金1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5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住房公积金62.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费用17.03万元,较上年增加30.5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保公积金缴费增加;公用经费107.85万元,主要包括:水费3.24万元、电费16.15万元、取暖费21.44万元、物业管理费5.18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7.61万元、福利费9.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0.6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9.6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9.83%。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院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9.6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7万元,占99.75%;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0.2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因此没有该笔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7万元,用于购置一辆执法执勤车支出,车均购置费19.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自治区公车办批准购置一辆执法执勤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燃油支出、车辆保险,车均运维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部分车辆购置时间较长,日常维修保险费用较大,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检察院计财局组织服装量体工作接待共5人;二是开封市禹王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接待共5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院公务接待次数及人员减少。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6个,实施项目6个,完成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390.05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390.0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5万元,比2020年增加1.58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主要是北侧空调、五楼LED大屏设备、信息化平台、机房防雷设备,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没有新增大型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9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法检院书记员保障经费 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应当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持续按照各项财经制度法规合理合规支出,保障项目资金按照原有用途支出,不挪用,不挤占,不浪费,坚持进行资金使用自查工作,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通过自查及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逐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同时,书记员出现离职情况,一定加快补录工作开展,保障书记员满员工作,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小组成员构成情况。吸收相关人员进入绩效评价小组,完成目标的设定、收集、汇总、分析、监控。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业务装备经费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决算公开报告中自评项目为拆分项目,决算公开05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中为合并项目。)

1.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产出情况良好,全年共计完成保障办公大楼物业6300平方米、消防等设施全年均正常运转。各项服务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服务合格率大于等于95%。保障我单位办案业务运转费用,提高办案质量,使公诉率完成100%,抗诉率为0,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完成100%,涉法涉诉率为0,错误批捕率为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定存在部分不足。原因是年初制定绩效目标不周全。下一步改进措施:工作要更加严谨考虑周全,按照院内实际情况制定目标。

2.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均能及时准确计算以及发放。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使我单位提高了办案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使公诉率完成100%,抗诉率为0,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完成100%,涉法涉诉率为0,错误批捕率为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书记员新招录4人,导致人员经费大于年度设定目标。原因是年初设定目标时未考虑书记员增加情况。下一步措施:制定计划充分分析各项原因,保障满员投入工作。

3.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保障我单位办案业务运转费用,提高办案质量,使公诉率完成100%,抗诉率为0,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完成100%,涉法涉诉率为0,错误批捕率为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使我单位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定存在部分不足。原因是未考虑各类原因,年初目标设定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制定目标要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目标合理,保证完成既定目标。

4.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2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79.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预算支出进度,保障日常办公顺利开展,单位装备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数量指标中购置设备数量年度指标设置偏高,未完成年初制定的50套目标,购置设备完成数量30台,主要原因为原计划购置的国家公诉室设备,由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配置。政府采购率≥95%,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100%,设备质量合格率≥100%,设备故障率为0,保障日常办公顺利开展,单位装备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干警满意度显著增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原定采购国家公诉室设备,未进行采购,由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配置。原因是年初设定计划未考虑周全,导致中途改变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制定目标要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目标合理有效,减少中途变更,保证完成既定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00

24.00

24.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4.00

24.00

24.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办案业务运转费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保障办案业务运转费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公诉率

正向

大于

95

100

%

30

30

 

抗诉率

正向

大于

0.5

0

%

10

10

 

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0

10

 

涉法涉诉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错误批捕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监督覆盖率

正向

大于

100

100

%

20

2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5.00

99.40

99.4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5.00

99.40

99.4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书记员工资及保险费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全体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准确发放,社保及公积金均按时准确缴纳,完成16名书记的各项保障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抗诉率

正向

大于

0.5

0

%

10

10

 

涉法涉诉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0

10

 

错误批捕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公诉率

正向

大于

95

100

%

30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监督覆盖率

正向

大于

100

100

%

20

2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00

12.00

1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00

12.00

12.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办案业务运转费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保障办案业务运转费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抗诉率

正向

大于

0.5

0

%

10

10

 

公诉率

正向

大于

95

100

%

30

30

 

错误批捕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0

10

 

涉法涉诉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监督覆盖率

正向

大于

100

100

%

20

2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00

28.65

28.65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00

28.65

28.65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时完成预算支出进度

按时完成预算支出进度,保障日常办公顺利开展,单位装备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率≥95%,购置设备数量30台,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100%,设备质量合格率≥100%,设备故障率为0,干警满意度显著增加。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10

10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

30

台(套)

10

6

 

质量指标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20

20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

0

%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5

15

 

总分

100

96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详见本公开报告后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泽雄    联系电话:0473-2037227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支出为我院保障16名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险、公积金支出的相关费用。项目资金整体使用良好,本年度年初预算95万元,实际执行99.4万元。书记员各项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均能及时准确计算以及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我院16名书记员工资支出、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共计支出资金9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比较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目标情况,全面、客观、公正、量化的了解本单位项目运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投入及产出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整体使用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研究,汲取相关经验教训,总结提升,完善各项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单位项目管理能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通过项目良好运行,不断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绩效部门评价的对象及范围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法检院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的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采取量化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打分制,对项目整体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为:按实际目标完成情况打分,最终进行统计。其中,项目资金执行率占10分,产出指标占50分,效益指标占30分,满意度指标占1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评价分析、沟通反馈等。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开始前,我单位成立了部门绩效评价小组,由政治部(书记员聘用管理部门)、办公室(书记员经费管理部门)、纪检组(监督部门)组成。对法检院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分析。评价结果对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及反馈。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具体评分表如下图: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5.00

99.40

99.4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5.00

99.40

99.4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书记员工资及保险费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全体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准确发放,社保及公积金均按时准确缴纳,完成16名书记的各项保障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抗诉率

正向

大于

0.5

0

%

10

10

 

涉法涉诉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0

10

 

错误批捕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公诉率

正向

大于

95

100

%

30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监督覆盖率

正向

大于

100

100

%

20

20

 

总分

100

100

 

评价分析及结论:项目资金产出情况整体良好,中途书记员有离职情况,及时进行了补录工作,无空缺情况。全年平均保障书记员16人,工资、保险及公积金等各项支出99.4万元,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各项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均能及时准确计算以及发放。书记员平均收入0.45万元,书记员工作积极性持续向好,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全年项目目标设定情况,经本院项目绩效管理部门研究决策,将项目支出经费合理支出书记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项目内,从而保证全年书记员保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具体由我院办公室负责实施。该部门按照政治部聘用书记员合同及下发通知,通过制定书记员工资表,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及增减员变动的核定,公积金基数及增减员变动的核定,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严格约束,从而保证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全部合理合规支出。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整体良好,中途书记员有离职情况,及时进行了补录工作,无空缺情况。全年平均保障书记员16人,工资、保险及公积金等各项支出99.4万元,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各项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均能及时准确计算以及发放。

(四)项目效益情况。

书记员月平均收入0.45万元,书记员工作积极性持续向好,满意度得到提升。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绩效工作小组组成人员过于单一,均为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绩效目标设定及执行情况数据采集,执行情况监控带来困难。

六、 有关建议

通过对本年度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总结,下一步,建议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持续按照各项财经制度法规合理合规支出,保障项目资金按照原有用途支出,不挪用,不挤占,不浪费,坚持进行资金使用自查工作,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通过自查及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逐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同时,出现离职情况,要加快补录工作,保障书记员满员工作,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七、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小组成员构成情况。吸收相关人员进入绩效评价小组,完成目标的设定、收集、汇总、分析、监控。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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