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检察干警违法违纪
网上控告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通告
喜报!快来看,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又获奖啦!
时间:2023-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被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乌海市委统战部、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授予“全市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在争创“海勃湾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创建示范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五个强化”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传达学习《海勃湾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研读《海勃湾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对照分析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结合《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示范点工作方案》,做好任务分解,压实部门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强化政治引领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全体检察人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利用每日读书会、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学习,累计学习40余次,扎实完成各项学习内容。树立“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念,将创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常规工作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之中,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民族教育基地、乌海煤炭博物馆、内蒙古小三线军工纪念馆,牢牢把握树立内蒙古形象的价值内涵和现实意义。




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开展专题研讨、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50余次,深入群众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传承民族团结优良传统,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利用各类LED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广泛刊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在院内外设置宣传专栏。采用线下测试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强化阵地建设

对照测评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工作,精心打造“四张名片”。打造“创建+八个一”名片,以创建示范点为重点,深化红石榴阵地建设、突出亮点品牌活动、健全完善档案资料、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发挥好“主阵地”作用;打造“创建+平安建设”名片,以平安海勃湾建设为抓手,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打造“创建+精神文明”名片,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当中谋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文明城市“双创”交融、成效叠加;打造“创建+专项行动”名片,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互促。




强化舆情管控

组建成立融媒体中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引导,筑牢网络舆情防线。制定《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涉民族因素重大问题、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围绕阵地建设、办案程序、信访案件、舆情风险隐患、网络行为规范、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等重点开展排查。定期排查评估突出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有针对性、预判性地开展线下教育引导。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作用,进行信访苗头排查工作,做好信访化解工作,于第一时间熄灭涉民族因素信访苗头。

通过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地生花。“全市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的取得,既是对我院开展民族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开展好各项工作的鞭策。我院将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砥砺前行,以荣誉为契机,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示范点建设为重点,抓实抓细创建任务,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突出特色亮点工作,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阵地,发挥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持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检察事业中,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检察力量。

END



文字:政治部 乔林波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3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