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践行“十二个坚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2026年4月8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联合龙洲湾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为外卖骑手们打造专属“法律课堂”。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要要求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部署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
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坚持在把握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责,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发展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稳定是前提,安全发展底线必须守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始终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更加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常见多发犯罪依法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推动网络生态治理,严厉打击跨境电诈犯罪,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敲诈等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务实服务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犯罪,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经济金融犯罪力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促进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强化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认真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依法促进高效能治理。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检察履职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做到惩治与预防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加强和规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全国县级检察院全面派员入驻综治中心的基础上,协同完善多元解纷、帮扶救助等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落实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办理信访等制度,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向“做得好”提升。
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盯紧食药、社保、医疗、就业、消费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助力兜牢民生底线。规范推进检察听证,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依法开展支持起诉,保障公民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检察监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公正司法,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着力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力度和深度,增强监督实效。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长期“挂案”以及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提升侦查办案质量。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适用不规范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等意见。针对民事“执行难”等问题,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推动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等问题,立足行政诉讼监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严惩司法腐败。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今年的立法任务中明确提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继续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进程,组织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充分彰显制度价值。
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重要的就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真正落实到位。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操作规范体系、科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勇于自我监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遵循规律、踏踏实实干事创业,持续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加强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建设,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数字检察建设,提升智能化水平。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新时代新征程,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