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检察干警违法违纪
网上控告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刑事申诉须知
时间:2018-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刑事申诉须知

(一)刑事申诉案件受理范围

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七日内提出的;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且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或者复查终结的申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

4、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且省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或者复查终结的申诉,但对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除外。

(二)请您根据上述不同层级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进行申诉。

(三)请提供相关申诉状和法律文书。

(四)请您留下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如果有代理人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信息和授权委托书。

(五)请不要重复申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3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