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守正义 司法为民显担当

高鹏,男,中共党员,现任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办主任、三级检察官。从检十年来,高鹏同志始终坚守在司法办案最前沿,以工匠精神打磨每一起案件,以为民情怀传递司法温度,以创新思维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卓越风采与责任担当。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奖”等荣誉称号。
精准办案,守护司法公正
高鹏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百余件,无一错案。在办案中,他始终秉持“案件质量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的原则。在办理张某某故意伤害案时,他严格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最终该案被评为自治区“两项监督”典型案例。在办理白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他深挖细查,发现侦查机关未将同案犯、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移送起诉,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补充移送,最终王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实现了不枉不纵,维护了法律尊严。
如我在诉,落实检护民生
他是办案“多面手”,既深度参与大案要案办理,也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普通“小案”。参与办理的王某某等24人养老诈骗案中,推动公安机关追缴赃款2800万余元,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赃款,为辖区内老年被害人挽回损失196万余元,有力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获评自治区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在办理赵某某故意伤害案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长期住院治疗,他多次组织调解,并主动为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依法对赵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体现了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
锐意创新,锤炼过硬本领
他积极投身数字检察实践,自主研发“蓝色盾牌”人体损伤类案法律监督模型,从公安、鉴定所等单位调取数据,设置不同监督路径进行比对、碰撞、筛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有效提高了该类案件的办案质量,该模型代表乌海市检察机关参加自治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评选活动荣获三等奖。并且,在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他迎难而上,同时负责院内检察侦查案件办理,从讯问询问到调查取证,再到数据分析,每一项工作都有他的影子,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