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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张录平:未检追光人
时间:2024-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14日《检察日报》第8




“我的未成年人检察之旅就像一场追光之行,我愿意努力靠近光、成为光,发出自己的微光!”今年128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我身边的检察模范”巡讲团成员张录平以此为期许,结束了她在乌兰察布市的巡讲。





今年128日,张录平作为模范代表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我身边的检察模范”巡讲团在乌兰察布市巡讲。


2020年,已经是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的张录平,通过遴选考试成了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开始在“守护明天”的道路上奋力前行。2023年,张录平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绝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


20克的重量能有多少?半个鸡蛋抑或是一勺番茄酱?在张录平的记忆中,20克是一个5岁孩子离开这个世界时胃里的食物重量。


2020年,张录平辅助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翻开尸检报告,她发现年仅5岁的小磊被害身亡时胃里仅有20克食物。小磊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送给了养父养母,养父与养母离婚后,与李某再婚。李某多次以小磊不听话、爱撒谎为由,对其实施殴打、体罚等虐待行为。某天,李某责怪小磊无缘无故哭泣,一整天没有给他吃东西,在体罚之后又用木棒将他一下一下打死。让人气愤的是,李某还录下了体罚小磊的过程。


“我想穿过屏幕抱抱这个可怜的孩子……”看着案件尸检报告和视听资料,张录平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和心疼,也坚定了严惩犯罪分子的决心。


20203月,某市检察院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提起公诉。20206月,一审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李某提出上诉,辩称自己当时只有教育的故意,没有伤害的故意。


张录平和同事全面审查案卷材料,查阅近10年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的司法案例,详细记录和推演关键细节,综合量刑情节和调节比例,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经过补充讯问李某和相关证人,张录平和同事综合研判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具有损害小磊生理机能的现实危险性,且客观上造成了小磊死亡的严重后果,明显超出教育子女的应有限度,不属于一般殴打行为,应当认定为伤害行为。李某作为精神智力正常的成年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并非轻微的伤害结果却仍然实施了上述行为,具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按照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办案要求,应对李某改判更重刑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随即提出改判更重刑罚的抗诉意见。最终,李某由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深入调研


助力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你为什么不告诉妈妈?”“告诉妈妈,弟弟就会和我一样没有爸爸了。”今年4月,张录平在查阅办案系统案卷时,注意到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卷宗中“长期遭受继父性侵的小女孩与办案人员的对话”吸引了她。为了不让同母异父的弟弟失去爸爸,面对继父的性侵,小女孩选择了忍耐。


还有多少这样善良的孩子在遭遇侵害后不敢报案?如何斩断罪恶魔爪?如何促推诉源治理?如何凝聚保护合力?带着这些问题,今年6月,张录平参与了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题调研分析工作。


法律文书、工作文书、电子卷宗……张录平对自治区检察机关近3年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后,记下了厚厚一沓关键信息,并就这类案件的发展态势、所涉罪名、涉案人员情况等信息制作图表,逐项对比分析,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呈多发态势,强奸、猥亵等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家庭保护不到位,案件发现不及时,导致惩治难度大。


此外,张录平随调研组深入呼和浩特、通辽、赤峰等地调研,与32名一线检察官、12名公安民警和教育工作者深入交流探讨。“被害人对性行为好奇想尝试”“网约公寓房客通过房东提供的密码入住,不用登记”“嫌疑人用隐私照片胁迫被害人就范”……他们调研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案原因非常复杂,包括家庭保护基础作用发挥不够,多数学校未开设性教育课程,住宿场所、娱乐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在未成年人之间传播等。


调研中,张录平深深感受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迫在眉睫,亟须构建全面、立体、完善、有效的综合防治体系,绘就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同心圆”。


结合调研中发现的民宿、公寓等场所时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情况,张录平主笔撰写了检察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管理规定,加大制度供给;应用技术手段,提升管理实效;凝聚治理合力促推问题根治。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开展落实工作。张录平和同事也将持续监督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推动相关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


做精通四大检察的“全科医生”


“鸿雁”“丁香”“娜荷芽”……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让人印象深刻。张录平认为,擦亮未检品牌不是起个名字、做次宣传这么简单,而是要求未检干警做精通四大检察的“全科医生”。为此,她要求自己时刻和条线上的同事们“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


“录平,这次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针对我们这里,你有哪些建议?”巴彦淖尔市检察院“鸿雁”未检工作负责人王介屏经常同张录平探讨。


“从监督农村特殊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措施落实着手,是不是更合适?”张录平结合在工作中掌握的巴彦淖尔市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和当地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分析出当地农业经济发达、外出务工人员较少、生活在农村的儿童相对较多等特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张录平的建议被采纳。2021年,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开展了守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近3年该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逐案分析排查,深入70多个村(嘎查)入户调查走访,针对发现的问题与主管部门多次交流,提出健全保护体系、加强政策宣传的检察建议,推动被建议单位开展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类似的指导工作也曾出现在“丁香”“晨曦”等未检工作品牌建设中。张录平自觉汇集自治区各地检察院信息,主动分析思考,确保在指导工作时尽量结合各地实际给出最佳方案。


因为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张录平经常被感动着、教育着,也被鼓舞着、指引着,她立志做一枚靠谱的“螺丝钉”、做一个高效的“联结者”,与同事们一起守护美好明天。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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