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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5日在乌海市海勃湾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玉柱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适应反腐形势新要求,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查办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772人,创历史新高,同比件数上升114%,人数上升167%,大案数上升178%,要案数上升200%。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753人,渎职侵权案件1019人。所立案件全部提起公诉,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办案中,重程序、守纪律、保障人权,规范办案流程和侦查行为,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健全执法活动监督机制,实现了队伍建设无违纪,行政管理无事故,办案工作无申诉。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六进活动,组织电信公司、烟草公司、供电分局、国税局、统计局、档案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干部职工参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检察长为全区科级以上干部上廉政教育课;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法制讲座70;接待预防咨询697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10人次;主动与发案单位分析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791105人,提起公诉16762314人,有效遏制了重大恶性案件上升势头,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57人,不起诉93人,做到当宽则宽。推行刑事和解、轻刑快审机制,达成刑事和解17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办理轻刑快审案件491件,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了诉讼成本,又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司法诉讼的公正与效率。创新开展庭前会议制度,召开庭前会议13次,提高了庭审效率,增加了案件信息的透明度。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做好信访工作。接待群众举报、控告、申诉216(),均妥善处理和答复。创新开展点名预约接待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远程视频接访,实现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沟通;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打造规范有序、群众满意、高效和谐的信访接待窗口。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8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37人,追捕漏犯14人,追诉漏犯65人,追诉漏罪94起,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6();发出检察建议39份,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发案单位均予以采纳;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71件(次);提起抗诉1428人,法院均作了改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的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75件,提请抗诉4件,法院均予以改判;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促成民事申诉当事人达成和解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及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向区法院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74件,向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草原管理站发出督促履行职责建议21件,所发建议均被采纳。办理了全市首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一是依法向社会公开办案进程和处理结果。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01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2条,公开法律文书757份,接受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194次,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二是全面推进检察宣告制度,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处理决定,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三是搭建检务公开平台,全面完成检务公开场所建设,坚持把最好的场所、最好的设施和最好的干警用在服务群众上,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公开平台,全方位开展检务公开宣传。

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接受对检察工作的评议;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律师界代表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召开监督检察工作座谈会,及时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建议、意见和批评,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更好的监督检察工作

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形成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抓住办案组织设置、检察官职权配置、司法办案监督等重点环节,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把检察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检察官放到办案第一线,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关键少数是关键。只有党组强,才能队伍强、工作强、事业强。我们以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切入点,强力推进党建工程,为我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大事集体讨论,小事及时沟通,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发挥团队作用;坚持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节假日值班,带头参加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在抓好分管部门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队伍的管理、教育和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增强了上下级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同事之间进行了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增进了团结,发挥了整体战斗力的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看公论定取舍,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并在执行力上下功夫。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小事管起,从小事严起,处理问题绝不迁就,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能战斗的队伍。在严管的同时体现关怀,在政治上爱护干警,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在工作上支持干警,为他们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在生活上关心干警,实实在在帮助他们解决难题。这种以院为家的理念和亲情般的关怀,增进了团结、友爱,使干警感恩集体、关心集体、热爱集体,干警的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有了极大改观,各项检察业务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全面完成两房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15年初我院技侦大楼正式搬迁启用。技侦大楼集办公、办案、侦查技术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充分体现了办公、办案的科技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结束了我院两房建设长年不达标的历史,推动科技强检和检务保障迈上新台阶,为我院各项争创活动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

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按照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要求,20168月,在千里山镇建成标准化检察室;20175月,成立了我市首家派驻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驻派出所检察室,为发挥检察机关在基层的前沿阵地作用、助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重管理促廉洁,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巩固和规范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使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成为自觉。组织党员干警以讲党课、观摩学习、集体宣誓、志愿服务等形式,强化学习实践效果。建成院史室、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女检察官之家等党建文化区。组织开展学习沙龙、三八演讲、五四诵读、七一宣誓、廉政书法、绿色骑行、迎新年联欢会等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引领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和述职述廉制度。执纪检查、检务督察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大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监督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开拓进取、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的五年。面对案件多、条件差、两房建设不达标,我们没有退缩,没有抱怨,而是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走出一条适合我院发展的道路,彻底改变了长期落后的局面,开启了海区检察崭新的历史篇章,留下一串闪光的足迹:被区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爱卫办评为卫生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评为青少年维权岗;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自治区档案局评为档案一级单位,被自治区爱卫委评为卫生单位,被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评为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记集体二等功;成功创建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示范院、全区八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示范院,是全自治区10八化建设示范院之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法律监督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智慧检务建设需加大推进步伐。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规划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规范司法行为和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理论、新思想、新目标,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前进方向,深入研究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向党委及时主动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坚持把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结合起来,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和区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完善和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力推进平安海勃湾建设。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各类犯罪。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把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建立完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在监督手段上下功夫,在监督实效上做文章,不断提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的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执法司法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新时代有新要求,全院上下都要紧跟新时代的步伐,提升素质能力,锻造优秀品质,展示良好形象。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打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基础,提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能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决心和勇气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在学习中拓展视野,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以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从检察官管理机制、检务公开机制、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办案责任制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司法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综合机构与业务机构同步改革,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研究构建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面有效监督。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区纪委全力做好职能转化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高质量完成转隶工作。既要把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好、把改革过程中的各项难题解决好,又要确保检察队伍的整体稳定,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务实精神,投身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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