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 日在乌海市海勃湾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玉柱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矛盾纠纷并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增进服务大局实效,注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海勃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完善和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突出保障民生,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扶贫解困、社区共建、法律六进等活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7件261人,提起公诉364件488人。不批准逮捕20件32人,不起诉12件15人,有效遏制了重大恶性案件上升势头,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及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受理信访案件65件,接待群众1000人次,均妥善处理并给予答复,无越级上访情况。通过完善和推行点名预约接待、远程视频接访、检察长带案下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实现人民群众与检察工作“零距离”接触;积极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建成集控申举报、案件受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为一体的“一站式”接待中心,方便了群众的诉求。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件5人。所立案件全部在年内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均作了有罪判决。实现了“当年立案、当年侦结、当年判决”和“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是100%的目标要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走在自治区基层检察院前列,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整合了人力资源。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在把适合搞侦查工作的干警调整到自侦部门的基础上,实行反贪、反渎两个自侦部门合署办公,增强办案合力,提高自侦队伍的战斗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是查办的主体和罪名、大案比例有所扩大。既有国家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也有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案。所办案件中社保领域8件14人,扶贫救灾领域1件2人,该领域案件的查处,得到了市委和市院的一致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制讲座和预防宣传,主动与发案单位分析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收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在刑事诉讼监督中,着重解决有罪不究,侵犯人权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办理刑事立案监督17件19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件,其中已批准逮捕4件5人,已起诉5件8人,已判决1件1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2件,经审查立案理由不充分撤案1件。追诉漏犯13人,追诉漏罪9件16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件(次),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次);发出检察建议7份,公安机关及发案单位均予以采纳;对审判活动中未在法定刑期内判决的1件2人和适用缓刑不当的1件1人提出刑事抗诉,中级法院发回重审后改判1件1人。
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的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7件,均已办结。围绕“基层民行推进年”及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等专项活动,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完善内部横向协调机制,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措施,拓展案源渠道,形成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抽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及执行案件140余卷,针对存在的适用法律错误、办案程序违法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2件,区法院均予采纳。
四、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推进检察改革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践行司法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要求,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是积极推进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有关案件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办案进程和处理结果,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二是搭建检务公开平台。坚持把最好的场所、最好的设施和最好的干警用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同时,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留痕、推进终结性文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三是加大检务公开宣传。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公开平台,全方位地开展检务公开宣传,让群众熟悉检察职能,了解检察工作。四是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作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题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评议;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五是贯彻司法改革部署。通过统一的考试和考核等程序,选拔产生了首批入额的21名员额检察官,真正使检察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检察官进入员额。同时,实行大部制改革,将原有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三部一局一室”,实行扁平化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促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将更多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司法办案第一线,压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解决了官多兵少的实际问题。六是加强检察室建设。2016年8月在千里山镇建成全市首家派驻检察室。派驻检察室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的同时,通过在各村设立检察信息联络员,共同参与社会管理;配合自侦部门打击职务犯罪以及联合镇纪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派驻检察室的成立和运行,为助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好队伍的关键,是有一个团结、务实、弘扬新风正气、抑制歪风邪气的领导班子。我院以“抓班子、带队伍、巩固成果、再上台阶”为目标,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大事集体讨论,小事及时沟通,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发挥团队作用;坚持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敢于负责。在抓好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队伍的管理、教育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增强上下级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同事之间进行了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增进了团结,发挥了整体战斗力的作用。
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严管是最大厚爱”的理念根植于每位干警心中,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并在执行力上下功夫。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小事管起,从小事严起,处理问题绝不迁就,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能战斗的队伍。在严管的同时体现关怀,在政治上爱护干警,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让有才能的干警脱颖而出;在工作上支持干警,为他们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使一批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警走上重要岗位,挑起了大梁;在生活上关心干警,真正把干警的事当成自家的事。这种以院为家的理念和亲情般的关怀,增进了团结、友爱,使干警感恩集体、关心集体、热爱集体,干警的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有了极大改观,各项检察业务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以不足四分之一的人员,承载着全系统一半以上的工作量,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走出一条适合我院发展的道路,留下一串闪光的足迹:连续4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市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被市爱国运动委员会评为“乌海市卫生先进单位”,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示范院”,记集体二等功;被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自治区爱国运动委员会命名为“自治区卫生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在自治区“八化建设示范院”评比中,我院榜上有名,成为自治区10个示范院之一。2名干警分别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业务能手”和“业务标兵”称号,并代表自治区检察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全面有效;进人难、留人难,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八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促进发展为己任,努力开创检察事业的新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坚持把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结合起来,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全力保障平安海勃湾建设。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
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查处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不多影响大、用权任性危害大的“小官”贪腐案件。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理念和举措,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设过硬的基层检察队伍。从严治检,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对执法犯法问题“零容忍”。要加强学习,完善教育培训方式,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真正把读书作为一种习惯,一种修养。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从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来考虑人员分类、员额制、办案责任制等工作。既要把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好、把改革过程中的各项难题解决好,又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正常开展、不断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要把握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为海勃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