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检察干警违法违纪
网上控告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20131226日在乌海市海勃湾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玉柱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按照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我院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龙头、作为拉动其他业务工作的“火车头”,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保持规模、彰显力度、保证质量。今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112人,其中贪污案44人,受贿案22人,行贿案33人,玩忽职守案11 人,滥用职权案12人。所立案件全部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均作了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依靠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政府支持,密切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这是我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和取得大突破的重要因素。

二是查办的主体和罪名、大案比例有所扩大。既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案,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行贿案,也有金融、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贪污、滥用职权案,所立的贪污、受贿案件均为大案。

三是确保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所立案件全部在年内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均作了有罪判决。实现了“当年立案、当年侦结、当年判决”和“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是100%的目标要求。

四是强化办案纪律,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健全执法活动监督机制。实现了队伍建设无违纪,行政管理无事故,办案工作无申诉。

五是注重预防。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与发案单位分析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收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二、关于刑事检察工作

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结合海勃湾区社会治安的状况,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对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团伙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羊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索债型非法拘禁和以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9253人,提起公诉365525人,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以及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1人,不起诉13人,做到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了以审查起诉程序为平台,不起诉制度为载体的刑事和解机制,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共达成刑事和解刑事案件5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此类案件140140人,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机制,不批捕、不起诉决定说理机制。与法院、公安交警共同建立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快速通道,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尽早熟悉案情,加快办案速度,继续实行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的工作制度。全年共介入37次,参与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讨论14次,参加现场勘查21次。为加强工作配合,组织召开了同公安分局和人民法院的协调会议,消除了误解,增强了共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28件,接待群众来访50余人次,妥善处理了集体访4件。对所有信件和人员作了办理和答复,均没有提出申诉。工作中,尽可能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做到既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又不违反法律政策,切实做好息诉工作。

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工作的延伸。一方面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答疑说理,积极探索在执法办案中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在密切关注发案单位整改效果的同时,深入电信、区地税局、烟草公司、八完小等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预防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在刑事诉讼监督中,着重解决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其中已批捕7人,判决7人;追捕漏犯 6人,追诉漏犯35人,追诉漏罪60起,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2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纠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7次。对审判中适用法律错误的11人和定性错误的12人提出刑事抗诉,法院均作了改判。

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的监督。共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提请抗诉22人,已支持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监督执行民事案件7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促成民事申诉当事人达成和解2件。积极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与区人民法院签订了《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调解案件检察监督实施意见》,与区司法局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多渠道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勇于监督、接受监督,更要做好自身监督。

四、关于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一支好的团队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为此,我们要以对检察事业负责,对广大干警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队伍建设。首先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严兵先严将,严下先严上,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发挥好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有“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胸襟和勇气,坚决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执法办案、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都起到排头兵的作用。工作中,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顶住压力,排除阻力,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带头参加义务劳动和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带头节假日值班,把讲党性、重品行真正体现到做表率上来,以此来增强班子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其次是带好队伍。一个团队,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不可能取得良好的业绩。而目前管理的普遍现象是“施之以宽,施之以软”,缺少严、硬,导致纪律涣散,业绩下滑。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严管是最大厚爱”的理念根植于每位干警心中,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并在执行力上下功夫。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小事管起,从小事严起,处理问题绝不迁就,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能战斗的队伍,为打造强大的中心区检察院打下坚实的基础。事实证明,今年以来我院业务工作提升,精神面貌改变,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高,以全市四分之一的人员,承载着全系统一半以上的工作量,不但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彻底改变了多年落后的局面,还荣获了“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院的表彰,1名干警立个人二等功,主要业务工作跻身于自治区基层院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狠抓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这条主线。在严管的同时体现厚爱,在政治上爱护干警,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在工作上支持干警,为他们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在精神上鼓励干警,为他们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坚持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认可的用人导向,让各方面的人才在工作中担重任、挑大梁,切实做到人尽其才,小才小用,大才大用,以较为充沛的人力资源推进整体工作的提升,形成了班子团结、中层凝聚、队伍上升、人心思进的良好氛围,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检察机关开拓进取、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案多人少、人员老化、检察官短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以及信息化建设落后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七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促进发展为己任,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坚持反贪、反渎两手抓,两只拳头都要硬。在保证案件质量、遵守法定程序、注重办案效果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在查办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的突破。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广泛开展预防建议、犯罪分析和警示教育,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促进社会和谐。创新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营造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环境。

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既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有罪判无罪等问题,又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职权、量刑畸重、无罪判有罪等问题。探索和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的监督。正确处理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要下大力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大力倡导团结干事、踏实干事、激情干事,做到去贪求廉、去懒求勤、去俗求雅。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修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检察队伍。

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坚持把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结合起来,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改革的新篇章,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宜居、美丽、幸福、和谐的海勃湾做出新贡献。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3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