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是乌海市标志性地理特色农产品,种植集中于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机场路附近,以葡萄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种植为主,主要品种有伏莱姆、红双味、A17、森田尼、阳光玫瑰等,产品供应只要以采摘文旅为主,外销周边盟市,区域影响力大。我院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压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聚焦葡萄种植环节安全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以检察履职守护地方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
办案人员深入田野生态采摘园,实地了解葡萄生长管护、田间环境、采摘作业等实际情况,细致梳理种植户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经营相关台账,同步关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留存以及溯源管理落实现状,全面梳理种植、管护、上市全过程潜在安全隐患。
行动过程中,检察人员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场向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宣传,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种植户严格规范用药施肥流程,如实、完整留存生产记录,严格落实“带证上市、源头可溯”要求,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禁限用投入品,切实保障地产葡萄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拓展特色农产品公益诉讼监督深度,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紧盯隐患整改落地见效,推动个案监督向行业治理延伸,做实做细乌海葡萄特色农产品领域检察保护。立足溯源治理,常态化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督,聚焦群众关切的地方特色农产品、时令果蔬安全问题持续发力,以能动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护航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高质量发展。
文字:第二检察部 张蕊洁
图片:办公室 吴佳忆
编辑:办公室 王淑毓 审核:武卓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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