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10次集体学习会。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传达《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及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班子成员结合检察工作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各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压紧压实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政治责任,将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国家安全思想根基。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书香海检”读书会等形式,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将国家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立足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国家安全大局。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精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严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主动协同共治,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牢安全底线、护航大局稳定。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矛盾,做到依法办、讲情理、守底线。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当前与长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要求,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严防办案风险外溢,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文字:政治部 孟芳
编辑:办公室 王淑毓 审核:武卓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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