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集中召开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以阳光司法化解矛盾,彰显司法温度。
两起案件分别因同事间工作摩擦、医患沟通分歧引发,当事人情绪失控发生肢体冲突,造成被害人轻伤。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侦查阶段,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足额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书面谅解。案件移送我院后,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涉案矛盾已实质性化解。
综合全案情节、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承办检察官拟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案情、证据及法律适用依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经独立评议,一致认可该处理意见。
会上,检察官对两名拟不起诉人开展训诫,明确相对不起诉并非无责,告诫其严守法律底线,遇事理性处置。
该案办理,是公检协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既守住法治底线,又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避免轻罪标签化影响。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检察听证常态化,精准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做实矛盾实质性化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辖区和谐稳定。
文字:第一检察部 李平
编辑:办公室 吴佳忆 审核:武卓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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