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一案例入选自治区食药安全典型案例!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2026年第6期)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专刊》,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充分彰显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履职实效。
民以食为天,食药安为先。该案系我院聚焦食品领域违法经营突出问题办理的典型案件。办案中,检察机关同步追究涉案行为人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全方位打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实现刑事追责、公益修复、行业警示多重效果。
下一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案例入选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对照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紧盯餐饮经营、食品销售、小作坊等重点领域,精准排查食药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推动传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积极探索新领域案件范围,持续拓宽案件领域,深挖案源,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检护民生”的实绩彰显司法为民的实效。
文字:第二检察部 张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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