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的复杂图景中,未成年人卖淫问题犹如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不仅撕裂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序良俗。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着诸多复杂因素,无论是被诱骗、胁迫,还是因生活所迫误入歧途,未成年人都是最无辜的受害者,而那些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案情回顾
2025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及张某女友小丽(化名,15周岁)一行人从外地来到乌海市游玩,因中途缺少生活费,张某提出让小丽卖淫赚钱。随后由李某负责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嫖客,张某负责说服小丽从事卖淫活动。每当李某联系好嫖客后,张某、李某就将小丽送至与嫖客的约定地点,小丽收取嫖资并与嫖客发生性关系。短短6天的时间内,张某和李某介绍小丽卖淫达12次之多、非法收取嫖资6000余元。目前,检察机关对张某、李某以介绍卖淫罪提起公诉,该案现已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单人单次即构成介绍卖淫罪。
现实中,某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辨别能力差的特点,用金钱、物质诱惑或者花言巧语哄骗未成年人卖淫,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的犯罪分子会发放药品给卖淫人员服用,更有甚者会传染上性病等疾病,疾病和滥用药物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双重伤害,严重影响其未来发展。
存在原因
未成年人卖淫问题的出现,并非单一因素所致,是家庭、学校、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部分家庭监护缺失,父母对孩子缺乏关心和教育,学校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忽视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都是导致未成年人沦为不法分子犯罪工具的“诱因”。
构筑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防线
未成年人卖淫问题的解决,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协作格局。第一,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以及行为变化;第二,强化学校的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将性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常规课程,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念;第三,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行为,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第四,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发挥“法治进校园”的职能作用,以丰富的法治课程的体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辨别不良信息。最后,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免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警惕网络交友,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心灵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
未成年人卖淫问题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未成年人卖淫类犯罪“零容忍”态度,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斩断相关违法犯罪链条,同时呼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层面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卖淫行为,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纯净的蓝天,让他们能够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文字:第一检察部 赵雅坤
图片:来自于网络
版权所有: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3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