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有效提升办案质效的根基,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的有效路径。
一、侧重品质管控,加强质量管理
一是案管部门加大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力度,创新评查方式,通过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交叉复评+线上线下等评查方式,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评查,同时邀请业务专家、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评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二是业务部门严格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全面落实“每案必检”要求,让员额检察官切实担起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让每一名办案人员都能成为案件质量的“质检员”;三是检务督察部门加强对办案纪律和作风的监督,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进行。2024年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253件,认定优质案件4件,合格案件249件。评查内容涵盖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多个方面。经过认真细致的评查,共发现问题5类110处,通过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通报,督促承办检察官全面整改到位。
二、健全协同机制,促进相互贯通
一是强化办案程序管理与实体管理协同。在案件管理中不仅关注案件办案期限、文书制作等程序合规性,同时也要加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的审查。二是深化宏观办案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协同。业务部门结合宏观办案质效分析结果,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方向和重点;案件管理部门在微观案件质量评查中,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以便调整业务工作方向和策略。三是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建立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与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将案件管理结果应用于检察人员的考核管理,在检察官晋升、评优评先中,充分考虑其办案质量和管理工作表现。
三、深化数据运用,强化智能管理
积极探索并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引入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不仅是顺应科技发展趋势,更是满足司法实践需求、实现司法公正与高质效的关键举措。一是利用智能法律文书生成系统,自动生成法律文书,通过预设文书模版和逻辑规则,系统能够快速准确的填充文书内容,规范文书格式,减少检察官的文书撰写工作量,提高文书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利用智能量刑辅助系统,为检察官提供量刑建议参考,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三是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对案件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发现案件线索和监督要点,提升管理的精准性和效率。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应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2.0,通过该平台数据卫士等项目模块,对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的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分析和规范检测,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控和动态管理。
四、提升人员素能,适应管理需求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综合业务能力。针对“三个管理”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使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一体推进“三个管理”对于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性,及时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正确的管理意识。二是强化数字检察培训,提升智能化应用能力。加大对数字检察技术的培训力度,使检察人员掌握大数据分析、智能辅助办案等工具的使用方法。通过建立数字检察实训基地、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三是优化考核管理模式,提升队伍内在动力。坚持管案和管人相结合,将案件管理结果应用于检察人员的考核管理。“一取消三不再”后,保留并完善必要的、恰当的、合理的考核,实行新的管理体系。通过“三个管理”形成宏观质效评价和个案质效评价两类管理结果,用于院领导决策和绩效考核。
文字:王欣伟、刘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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