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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亮剑”,守护舌尖安全
时间:2025-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案件时发现,于某通过微信向好友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金色减肥胶囊”,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抑制食欲中枢,使饱腹感增强、食欲下降的作用,但长期服用会出现失眠、腹泻、心率加快、四肢抽搐等不良反应,甚至导致心律失常、心肌梗死。我国自2010年10月起,已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并将其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于某的行为不仅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更触犯了法律底线。经审查,于某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因于某经常居住地系其他盟市,其转卖的减肥胶囊由其上家直接发货,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有关规定,于某经常居住地和仓储发货地主管部门均具有行政处罚权。面对跨区域管辖的复杂情况,我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主动与于某住所地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从执法效率原则出发,最终确定由于某住所地市场监管局管辖,将案件移送至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该院迅速向于某住所地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依法对于某给予行政处罚。目前,行政机关已明确表示,于某销售含有违禁成分减肥药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数万元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生动体现,也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有力实践。



检察官在此郑重提醒:切勿以损害身体健康为前提贪图减肥一时之快,更要引以为戒,不能为谋利益害人又害己。




END



文字:第二检察部 邱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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