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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鹤决定逮捕
时间:2021-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李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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