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别必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别必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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